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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fare_20160314b2

資料來源:
立法會文件﹕財務委員會審核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主要訊息 Key Message
1. 在各類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當中,以接受院舍照顧的兒童人數最多,佔總人數的46%
2. 接受寄養服務的兒童較多為11歲以下;接受兒童之家照顧的兒童較多為9至16歲;接受院舍服務的兒童多為13歲或以上
3. 與其他年齡組別相比,17至18歲以下青少年接受住宿照顧的平均時間最長,達44.8個月;0至6個月嬰兒接受住宿照顧的時間則最短,平均只有1.8個月

下載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