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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6至2019/20年度,社署的領養個案數目及有關的處理申請時間

註:
1. 領養個案指安排待領養的兒童入住合適的本地領養家庭。
2. 處理時間指由兒童待領養起計,直至他/她入住合適的本地領養家庭為止的期間。

資料來源:財務委員會審核2020-21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主要訊息 Key Message
1. 過去5年(不計2019/20年度),領養個案數目減少,平均下降了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