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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17至2020/21學年,本地持有「幼兒教育證書或以上」、「其他師資訓練」、「未受訓練教師」的幼稚園教師,以及總體本地幼稚園教師的流失率(註1)

註:
1. 「流失」一般是指上一學年9月中,曾在本地幼稚園任教,但在有關學年9月中(2020/21學年為10月中)已不再在任何一所幼稚園任教的教師。 「流失率」一般是指流失教師人數佔上一學年9月中教師總數的百分比。
2. 持有其他師資訓練的教師是指合格幼稚園教師及合格助理幼稚園教師。
3. 2020/21學年的數字是臨時數字,綱領所載反映2020年10月的情況,上表的分析是基於2021年2月資料更新後的情況。

資料來源:
立法會文件:財務委員會審核2021-22年度開支預算管制人員的答覆(教育局局長)

主要訊息Key Message
1. 過去5年,以未受訓練教師流失率為最高,平均流失率為29.1%;以持有幼兒教育證書或上學歷的教師流失率最低,平均約10%。
2. 總體教師流失率與2016/17學年相比,下降了約2%。

 

相關文章參考:《2013/14至2019/20學年按師資訓練劃分的幼稚園教師流失率》